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起点中文网 > 历史 > 当谋士的那些年 > 第十二章、父亲,我伤的可是刻字的右手

当谋士的那些年 第十二章、父亲,我伤的可是刻字的右手

作者:褚安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03 12:25:04 来源:笔趣岛

第(1/3)页

夏帝万寿前数月便已传来捷报,李氏反王兵败,接受招降。

秦王押解反王班师回朝,本是打了胜仗的喜事,东宫上下却怏怏不乐、兴致不高。小二问起南明栀原因,得到的回答是因为打胜仗的是九皇叔。

东宫与秦王的对立,连小辈们都以此为界了。

这日,小二正与南明栀闲聊,小二道:“自打月余前侧妃娘娘受罚,虽然流言稍歇,仍有不少人在私下议论我小儿得志,还连累姐姐两头受罪。”小二顿了顿,半开玩笑试探道:“若是有下次......”

南明栀握住小二的手,正色道:“不会有下次!就算有,你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妹妹,姐姐永远相信你!”

南明栀神色复杂,道:“母妃过往所为,你一直没有放下,对吧?”

“在姐姐看来,我应该毫无芥蒂?”

南明栀摇摇头,道:“母妃虽然出自大家,但你也看到了东宫那么多良娣夫人。她早年生我时伤了身子,再难有孕。本以为充盈的后院,已是多年无子的下场。孰料,后来横空出现了一位隆曦公主。母妃毫无过错,却差点被大燕和父亲赐死。若非徐家从中斡旋,降为侧室,如今......但此后的欺侮连徐家也无能为力。我不怕死,也不怕嫁给什么人,但我放心不下母妃。”

“所以徐娘娘做的那些事,你都知道?”

南明栀道:“是,但我未曾阻止,这是我的私心,我已经做过一次对不起妹妹的事。无论她是否原谅我,是否还愿与我做姐妹,我都会尽力弥补她。”

小二看破南明栀眼底的真切与挣扎,心道,你对我很好,我能感觉到真心,可你当真不知你的母亲想要我的性命以绝后患吗?

小二垂眸,掩去眼底复杂情绪,道:“姐姐,谢谢你。”

南明栀闻言,扑哧笑出声,头碰着小二的头,道:“傻不傻呀,咱们是亲姐妹。等等!小二原谅我了?”

“我很喜欢姐姐呢。”

真正有资格原谅的人已经不在了......我唯一能做的是不主动伤害曾经真心待她的人......

南明栀捏捏小二的小肉脸,道:“小滑头。对了,听说你这段时间与晏先生走得很近?小二,你别误会,我只是听母妃说,这位晏先生似乎为人不太正派,朝秦暮楚,已不知是几家之客,而且他到底是外男......”

小二轻笑,道:“姐姐这样说,晏先生会寒心的。”转移话题道:“别总说我了,听说侧妃娘娘已在为你张罗与叶家的婚事?”

南夏八柱国皆掌握军权,实力以自己外祖傅家为首,广陵郡公叶家为末。那叶大人嫡脉恰有一对儿女,其子叶逍还是潞城太守。

“还早呢。”南明栀眉宇间染上一抹忧虑之色,道:“毕竟......九皇叔就要回京了。听说他一路平定南夏最后一路反王,将盘踞已久的李氏家族招降,如今皇爷爷龙心大悦呢。”

正说着,忽见南明嘉突然带着不少粗壮太监宫婢闯进宫殿。见着小二,竖起食指,得意洋洋道:“将她拿下。”

几个宫婢立马上前便要拿人。

南明栀跳出来,护在小二身前,斥道:“三妹!你敢当着我的面拿人?”

南明嘉翻了个白眼,不屑道:“青天白日,大姐怎么血口喷人哪?二姐禁足期间多次擅自外出,视父亲威严如无物,妹妹我手里可是人证物证俱全。我这孝顺女儿,自然要拿她去面见父亲!”

南明栀自知理亏,一时词穷,身形有些颤抖,但仍旧毫不退让。

南明嘉见状,轻哼了一声,不依不饶道:“二姐外出能隐瞒这么久,想必有不少同谋。您还是好生想想自己怎么和父亲交代吧。”

小二轻轻拍了拍南明栀,站出来,道:“三妹,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同为姐妹,你真的要做得这么绝吗?”

南明嘉闻言厌恶不已,狠啐了一口,骂道:“呸!你这狐媚子不知给四弟灌了什么**汤,竟让他指认我踩伤,害得我被罚抄了一百遍《宫规》。放过你?下辈子吧!给我带走!”

说着一干人等不给小二说话机会,押着人去了长春殿。

一路上小二神色如常,倒让想出口恶气的南明嘉心里更加不爽利。

东宫徐侧妃殿内,此刻也热闹得紧。太子、徐侧妃、南明德,还有晏清洵俱在。

急于邀功的南明嘉,一到殿上便连忙将事情,添油加醋抖了个完全。丝毫没注意到,此刻同样跪在下方的南明德,脸色阴沉至极,只当他是照常来请安的。

言罢,眉飞色舞道:“请父亲定夺。”

太子神情阴沉不定,摁了摁太阳穴,转头审视小二一番,见人笑眯眯地跪在一旁,心里“咯噔”一下。只好看向问南明嘉,道:“你想如何?”

第(1/3)页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