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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中文网 > 都市 > 文娱:从跨界歌王开始 > 第十四章 两个要求(求推荐,求收藏,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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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恩熙行不行李宪不知道,葛雾可太行了。

瞧瞧这两个女生,一个穿着白色古装裙子,仙气飘飘的,青春洋溢:另一个,穿着灰色运动短袖,宽松黑裤字,身材健壮有力,年轻青涩懵懂。

两人语气相同的“他不行?”,听着就是简单疑问,“许恩熙唱歌不行么?”

可葛雾平淡的一句“他不行”说出来,硬生生给整出了不同的意思。

管他到底行不行,李宪不想知道,他敲敲桌子,问道:“小葛,你后天唱什么歌。”

“原创,刚才根据现在的形象,临时创作的。”

副导演屋里静了下来,都瞧着葛雾,说不出的惊讶。

李宪翻了翻手中选手资料,上面清晰的写着,葛雾十七岁去锋芒,然后从压根没听说过的“野鸡大专”表演系毕业的,后来也一直是以演员身份就业的,唯一的变化就是《逃学威龙》的导演,电影成本加宣发成本,快6000万,怎么可能会作曲作词?

不过,当面质疑是不太好的,李宪说道:“哦,小葛,看不出来你还挺多才多艺?既然是刚创作的肯定还没注册版权吧,不如你先去注册下,再回来上报?”

浅意思很明显,如果是充门面,就趁机离开吧。

“电视台肯定有版权部吧,李导你不行让他们帮我弄一下?”

葛雾走到桌前,唰唰唰,流畅的把歌词和曲子一起写出来,递给李宪。

耿苗庞大的身躯想往前靠,瞅瞅都写了什么,却被张明溪拽着手腕死死拉住,就这,她还因为双方力量的差距被迫往前滑了半米。

“明溪姐,拦我干嘛?雾哥的新歌啊,看看。”

“苗苗,等会再看,现在不合适。”

虽然张明溪懂,只要检查过新歌和其他歌曲没有重复超过一定小节的曲调,那么根据法律,这首版权就是葛雾的。

毕竟屋里面三个人都是见证者,可以证明。

可她还是觉得应该等流程走完再看为好。

她也小声给耿苗说了原因,对方也不再靠近办公桌。

铅球冠军体型在那摆着,随便晃晃,就会产生动静,葛雾察觉到她俩的动作。

耿苗弓着身子,张明溪踮着脚,捂住嘴对耿苗小声说着什么,两人的眼神都在往办公桌这偷瞄。

六目相对,两位女生同时扭头,互相看着彼此,然后迅速分开,扭向相反的方向。

“没事,想看就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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