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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中文网 > 游戏 >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 第六十七章:一个靠颜值吃饭的人(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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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诚最终还是把木场大志的心脏取出来,过程不必赘述,就跟洗猪大肠似的。

钢铁之血这个技能十分好用,凝聚出来的血刃锋利无匹,而且坚固耐操,替方诚剩下不少工夫。

不过取完心脏后,他就一脸嫌弃的把血刃丢进下水道里,这玩意已经污秽了,不能再用了。

接下来又到了最开心的摸尸体环节了,方诚用手触摸着心脏,满心期待。

一股熟悉的热流顺着手指涌入身体内,几行提示浮现在视野中。

[能量吸取中……]

[生命 1]

[鲜血之潮 1]

[癫狂之血(碎片1/5) 2]

收获比杀黑石佑斗少一点,但也算丰厚了,一条命,一项新能力,再加上两个能力碎片。

他现在已经有4条命,终于回到刚刚穿越时的复活次数。

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转移心脏的能力没有抽到,上次摸黑石佑斗的尸体也是一样。

看来敌人的每一项能力都不是一定能百分百抽到,连碎片都没有。

在方诚思索时,又有两行提示浮现在视野中。

[癫狂之血(碎片5/5)融合中……]

[癫狂之血 1]

癫狂之血原本就有三块碎片,现在终于凑齐五块,合成一项能力。

但方诚对这项能力没有太大的好印象,因为碰到的三个吸血鬼,每次进入癫狂之血的状态,都是面目狰狞宛如怪物。

“我一个靠颜值吃饭的人,怎么可以使用这种丑逼技能?”

方诚是颜值主角,怎么可以做出这种自毁长城的事情。如果这项能力他自己来使用也是一副画风崩坏的样子,那只会被无情的抛弃。

摸完尸体后,地上宛如血池的大量血液,正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这些血液来自于木场大志的能力,也是方诚新到手的能力——鲜血之潮。

这项能力的效果就是制造和控制血液,不然木场大志一个男人,就算大姨妈来再多,也不会有如此庞大的出血量。

制造出来的血液隔一段时间就会消失,现在木场大志已死,血液消失的速度就更快了。

只是几分钟,地上的血池就变成小小一滩血液,这才是木场大志自己的出血量,而且挥发的速度也远比常人要快。

趁着血液凝固前,方诚使出鲜血之潮,效果远不能跟木场大志比,但把这些血液移动到下水道去还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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