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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中文网 > 仙侠玄幻 > 我在武侠世界里长生不死 > 第二十三章 何为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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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昊知道,哥哥不会骗他,既然哥哥说了,那用心读书就好。

叶霄起身,就要离开。

到门口的时候,叶霄回头。

“对了,闲暇的时候,你跟着二叔,看看他如何做事,看看县衙里的官吏如何做事。”

“你不用会,但你要知道基层官吏的做事方式,再去老君观后山看看,看看那些流民是怎么想到的。”

“你越懂他们,以后越能把自己的事做好。”

……

到老君观时,已是深夜。

叶霄回房点燃古灯。

古灯那头,林晓雪正在一座小镇中卖皮货。

从林晓雪进入蛮荒森林开始,已经过了六年。

四年之前,林晓雪突破了炼气,有了筑基的修为。

两年之前,林晓雪顺着蛮荒森林的边缘,终于找到了有人居住的城镇。

如今,林晓雪通过叶霄提供的铅汞资源,实力突飞猛进,已经有了筑基巅峰的实力。

大量的铅汞若是全用来提升实力,提升到金丹都绰绰有余。

可林晓雪知道自己天赋太差,一直在筑基巅峰巩固自己的根基,用铅汞提升身体潜力。

不然,就算早早突破到金丹,她这一辈子的极限,恐怕也就是金丹了。

她的底子,太差了!

若不是有神灯,她这一辈子,连炼气都难。

有了神灯这份夺天地造化的机缘,若不能好好利用,林晓雪要悔死!

现在筑基巅峰的修为,在镇子里不算高手,也不算弱,平日打些猎物,血肉供奉给灯神,灯神则会不时赏他些铅汞。

这些年林晓雪也摸到规律了。

灯神喜欢的,是灵力充沛的血肉,供奉的血肉灵力越足,灯神就越可能赏赐她灵银液和灰蓝金,至于那些实力弱小的野兽,她就拿到镇子里卖了。

就在林晓雪想着下次去哪狩猎的时候,怀中的银灯开始发热。

林晓雪明白,这是灯神在召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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