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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中文网 > 科幻 > 带着快递驿站穿年代 > 第三十四章:令人“惊喜”的高天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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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了骨头,人头落地?”

高芸注意力全被这俩词给吸引了。

好好俩成语被她说的怪瘆人的。

“不对不对,我说错了,不是人头落地,是什么头落地来着,反正应该是好话,就是变了个人,母鸡变母鸭了。

从咱们种田的,变成了工人。”

“哎呀,你懂我的意思就行。”

这俩词,王大妞也是从别人那听来的,虽然记差了,但意思她是知道的。

此时脸色有些羞红,并不愿多说。

高芸也没好为人师的想法,所以自然是赶忙略过这件事,并继续解释道:

“大妞姐,爹娘在的时候,其实就有想过送天养去念书,只是因为天养身体不太好,所以想等他年纪大点再说。

我吧,其实也没想太多,更没想得太远,只是希望爹娘能走的安心一些。

即便天养他没什么念书天赋,可中小毕业,不也能当计分员之类嘛,平日上工好歹轻松些,要是有念书天赋,我也肯定会咬咬牙,供他继续念下去的。

具体的,我会慢慢想办法。

车到山前必有路嘛,没事的!”

“唉,古峰叔和萍萍嫂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抱养了你啊!要不是你,他们都不一定能有天养这孩子,如今你还为他想这么多,我主要是心疼你啊,心太软,最后亏都被自己吃了。”

“罢了,我也不做这恶人了,要是有什么困难的事过来找我,我跟你天国哥大忙帮不上,小忙还是能稍微帮衬帮衬的,古峰叔他当年对我们也不错。”

都说是养父母遗愿了,王大妞自然也不好再劝什么。她主要是觉得从高芸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当年也是心软舍不得弟弟,但是当时高天国愿意等她,且她父母去世时,她弟弟年纪要大点,没两年就成家了,她也放心结婚。

可要照高芸的描述来计算的话。

万一她弟弟是个能念书的。

岂不是要生生硬耗十二年时间?

不过这也是高芸自己的选择,人王大妞愿意劝两句,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大妞姐,我还真有事问你。

具体上学大概是个什么流程,我是一点也不知道,不知道你清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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