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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中文网 > 都市 > 1994:菜农逆袭 > 第99章 一双灵巧的手(加更,感谢大家的月票支持!再次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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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东乡菜场因为雨水的滋润少了一分燥热,多了一丝凉爽和恬静。

吃了饭,陈家志和李秀回了屋里,拿起还放在桌子上的书,书已经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都快成了催眠神器。

李秀看着他的举动,又想起来早上的一幕,隔壁打牌很吵,家志睡不着,但却能看得进去书。

“家志,要不你再回去读书吧,以你的头脑,考大学没问题的。”

陈家志拿手的书不由一愣:“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李秀:“他们都说你可惜了,你还记得去年不,我们遇到了张博,他当时还劝你回去考学呢,他成绩比你差,都考上了沪市的大学,说你只要好好读,肯定能考上的。

现在我们也存了不少钱了,等你读了书出来,就不用在天天辛苦种地了。”

张博是陈家志的高中同学,家在他们隔壁村,考上了沪市交大。

在他考上前,陈家志老丈人曾有想把李秀介绍给张博,不过李秀执拗选了陈家志,张博当时也一心读书考学。

前世陈家志有两个娃了,张博遇到他两,都还让他去考学~

因为陈家志成绩一直比他好,唯一的弱点只有英语。

陈家志看了看一脸认真的李秀,有心逗弄一下。

“那你怎么办,带个娃然后供我读书?”

“再说了,万一我去大学读书,见识了学校里的花花世界、窈窕淑女,转过头就不要你了呢?”

说完,陈家志将书合上,夹在了自行车后座上,打算下次出去还给洪中,结果回头就看到眼角带泪的李秀。

“咋了,秀?”

李秀梨花带雨:“你是不是一直嫌弃我没文化,写个字都写不好,一看书就打瞌睡,坐个车还晕得死去活来……”

“……”

陈家志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他没事逗李秀干嘛。

而且李秀是很传统的女子。

“天地良心,绝对没有,我嫌弃你干嘛,我珍惜还来不及呢,你怀着娃还出去干活,我王八蛋才嫌弃你!”

“别想那么多了,我不会去读书的,就好好种菜。”

李秀:“种菜哪比得上坐办公室舒服。”

陈家志:“种地又怎么了,你看这段时间我们一天卖菜的收入,很多人坐办公室一个月都挣不到这么多。

再说了,生活本就是多样性的,就像饭菜,有人喜欢酸,有人喜欢甜,有人喜欢咸,有人喜欢坐办公室,而我就喜欢……”

陈家志突然停了下来,他突然想到另一种说法。

李秀眨了眨眼:“就喜欢种地啊?”

犹豫了一下,陈家志最终还是决定豁出去一次:“不,我就喜欢你~”

“啊?!”

李秀也没想到还有这个转折,愣了会儿,眉眼才弯了又弯,笑得很好看。

“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个了。”

“哎呀,反正我不会去读书,睡觉了,睡觉了,瞌睡来了。”

陈家志脚趾头早就抓紧了。

敷衍两句,一头就睡在了床上。

如果不是夏天,李秀估计他得把被子盖在头上,陈家志虽然脸皮厚,但如此直接露骨的表达爱意,简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稀奇。

这就是情话吗?

她不自觉就哼起了甜蜜蜜~

然后拿了小凳子就出门去间苗,天气凉快,而地里的苗一批接一批,一直很赶。

才走几步,身后又多了两条小跟班。

听到关门声后,陈家志才睁开了眼,心理很奇妙。

按后世的说法,他就是钢铁直男,用斧头都掰不弯那种。

不说花言巧语,连甜言蜜语都没有。

更别说彩礼和礼物了,仔细想一想,确实好像前世几十年什么东西都没亲手给她买过。

得亏李秀是颜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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