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起点中文网 > 历史 > 三国:王业不偏安 > 第95章 伪帝就在那里!

三国:王业不偏安 第95章 伪帝就在那里!

作者:狗脚朕.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03 13:09:49 来源:笔趣岛

第(1/3)页

“稳住!”

“给我顶住!”

汉军反卷之势,烈如暴风骤雨。

将军魏平亲自压阵,斩一溃卒。

督战队提刀枪跟上,退者皆斩。

他身前,魏军溃逃之势稍解,然而离他更远些的地方,却不是他能主宰的了。

数不清的汉军突然出现在侧面,几百张弩同时发射,上弦,再发射。

魏军本就不甚齐整的军阵,此刻在汉军弩矢扫射下,宛若溃坝,剥落一层又一层砖石。

原在追击的前军在溃退,仍在登塬的后军看不清情形在前进,一进一退之间,魏军开始挤成一团,混乱开始发生。

“败了败了!”

“我军败了!”

不知是谁开始乱喊。

仔细听,大概是汉军。

很快,溃退成了魏军的主流。

汉军弩士持弩追击,如同驱鸭赶羊一般收割着性命,待追杀到魏军近前才收弩,持刀枪进行宰割。

魏平、周当、贾栩三名将军依靠旗帜汇聚在了一起。

小股魏军精锐开始结阵反击,魏平、周当等人亲自鸣鼓,终于在后方组织起了五六百人的军阵,试图且战且退。

邓芝指挥汉军上前接阵。

战鼓急促,汉军猛攻。

一名重铠汉军望着一名同样身着重铠的魏卒,拔步狂奔,速度竟是丝毫不比身着中铠的汉军要慢。

而那魏国陷阵猛士眼看着汉军甲士朝他冲来,心下恼恨万分,也是不管不顾向前冲去,并先发制人,咬紧牙关,奋力一枪刺出。

眨眼工夫,二人捉对厮杀起来。

两人皆着魏国制式重铠,皆手提丈八铁枪,唯一的区别,就是汉军甲士身负青龙认旗。

唤作季舒的龙骧郎,用手中长枪将魏卒刺来的长枪往旁边一荡,其后竟是直接撒手,依靠着惯性重重撞到那魏卒身上。

双手揽住那重铠魏卒的熊腰,两人连连前进(后退)数步,将顶在后面的魏军撞得辟易而退。

待那魏卒终于站稳脚跟,正欲以肘猛击那唤作季舒的龙骧郎时,却突然间失了气力。

紧接着便是天旋地转。

“轰!”

尘埃四起!

那连同铠甲怕是有五六百汉斤的重铠魏卒,整个人被季舒倒拔起来,最后又宛若倒栽葱般被重重砸落在地上。

拔山撼岳,莫过于此。

而季舒一膝盖压在那魏卒身上,也不拔刀,只举起拳头照着魏卒面门就是奋力一砸,再一砸。

鲜血狂飙,再次扬拳,才发现那魏卒整个脸已凹陷下去几分。

见那人死得不能再死,季舒才缓缓起身。

全不顾拳头上到底嵌了几颗门牙,漠然顶着刺来的长枪向前奔去,再手擒一人,干脆利落地扭断脖子。

周围魏军早在刚才其人倒拔杨柳时就已被吓得瞠目结舌,此刻更是两股战战,艰难地拔腿而逃。

无论在人数还是士气上皆已占优的汉军振奋高呼,不断向前挤压阵魏军立足的空间。

火线拔为龙骧郎的百名重铠甲士如同人形坦克,所向披靡。

魏军仅剩的二十余陷阵猛士由于行动缓慢,体力不支,魏军又只顾溃逃不来掩护,很快便被龙骧郎追上前来捉对厮杀,须臾之间便死伤殆尽。

不多时,魏军全部被赶下塬台。

汉军不依不饶,继续追击。

不少魏军士卒在山坡上摔倒,没多久便命丧友军蹈籍之中。

州泰早已是惊愕万分,策马从汉军峪山阵地赶回了平原之上。

鸣鼓挥旗,指挥仍未参战的四千多魏军士卒,还有两千杂胡骑虎豹骑沿着斜水列阵,接应溃卒。

由于指挥系统完全失灵,汉军凶猛,又有居高临下的进攻优势,且战且退根本不顶用。

估计还没退回斜水,勉强还能列阵的最后几百精锐就全灭了。

于是周当、魏平、贾栩三将发动了单骑走免技能,放弃了指挥,命将士们各自逃命。

三将狼狈地渡过斜水,穿越沿着斜水列阵设防的魏军将士,回到了州泰身边。

“怎么回事?!”州泰一脸无措地看着对岸,心神难安。

仍有近两千人未来得及退回来,但汉军已经杀下了塬台。

斜水虽然可以涉水而渡,却也不是处处都能涉水而渡,尤其是越靠近上游,水越深。

不少慌不择路的魏军士卒在水里浮沉了几下,再也没了动静。

斜水变得愈发浑浊,何处可渡,何处不可渡愈发不可知晓。

“谁能想到汉军竟还有埋伏!”魏平愤愤不平。

“这种山地有埋伏,难道不是平常之事吗?”州泰一脸的不解,“何以致此大败?!”

魏平、周当、贾栩等人打了半辈子仗,又在骠骑将军手底下调教了这么多年,按理说不该因这种可以预见的埋伏而遭此一败。

“难不成蜀寇在山上还埋伏了四五千大军?

“可真有这么多人,他又何必放你们上塬?”

第(1/3)页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