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起点中文网 > 玄幻 > 让你当质子,你追敌国女帝? > 第97章 大黎学宫,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

第(1/3)页

第97章 大黎学宫,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第二更)

嬴无忌眯了眯眼:“赵兄可还记得前些日子我去了李氏别院?”

“自然记得!”

赵宁点了点头,她对自己派出去的高手被嬴无忌发现并不奇怪:“当时殿下派去保护你的高手全程戒备,不过并没有发现李采潭有加害你的意思,所以就没有出手。”

嬴无忌神情有些凝重:“李采潭很有可能是为我教的人!”

“为我教?”

赵宁神情一凛:“何以见得?”

嬴无忌没有绕弯子,直接把那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赵宁神色愈发凝重:“前半段幻境的确是种魔种的举动,她果真是为我教的人!”

嬴无忌有些诧异:“你们早就知道?那为何还放任她不管?”

赵宁摆了摆手:“其实我们早有怀疑,不过伱也知道,李家在我们黎国地位很特殊,而且……为我教作乱归作乱,但黎国之弊主要是在世家,对赵氏宗室的威胁并不大,我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并没有对李采潭动手的理由。”

嬴无忌嘴角抽了抽:“你们心还真大,就不怕我染上魔种?”

赵宁笑了笑:“巫百户可是杨朱一脉的得意弟子,她一直都在盯李采潭,而且她与嬴兄走得甚近,没道理保护不好你。何况……你以为那隔绝魔种的玉佩是谁给她的?”

“原来如此!”

嬴无忌这才点了点头。

赵宁有些疑惑:“不过嬴兄,你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件事情?区区一个李采潭,又能对我们大黎造成什么影响?”

嬴无忌把早已准备好的措辞拿了出来:“赵兄可能不知道,我这个人对真气的感觉其实很敏锐。之前在李氏别院的时候,我跟李采潭有过短暂的交手,她的真气很诡异,好像融合了吴炎两国王室的功法。刚才在望月潭后院,我从那老妇身上,感觉到了相同的气息。”

“混元真气!”

赵宁猛的一惊,作为太子兼李采潭的妹夫,她对李采潭的了解,高于黎国绝大多数人,自然知道她身怀混元真气。

不过区区混元真气并不被她放在眼里,可……

李家弃女是为我教的人她可以接受,但她不接受罗偃身边也被安排了为我教的人。

她的眼神中顿时生出了丝丝戾气,声音也淡漠了许多:“不过罗相性格坚韧,养气功夫也无比深厚,区区魔种想要影响到他,恐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雾草!

我未来媳妇发火的时候真帅啊。

嬴无忌眼睛亮了一下,对这个结论却并不是那么认可:“罗相养气功夫好?你没看今天他丫的就差把我按在地上猛捶了么?”

赵宁有些无奈:“罗相平时不这样的……”

嬴无忌一拍大腿:“那就更坏菜了啊!平时不这样,一涉及到小老婆就上头,问题岂不是更大了?”

赵宁脸色有些不好看,拱了拱手道:“多谢嬴兄提醒,等我回去以后,定禀报太子殿下!”

“客气什么,都是一家人!总之你赶紧解决这个为我教的人,省得继续祸害我朝姐。”

嬴无忌笑着摆手。

一家人……

赵宁看着嬴无忌若有所思,有这么一个自家人,倒也算一件幸事,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她已经认定嬴无忌是个有才干的人了。

她忽然开口说道:“嬴兄!那日乾国使馆的事情我在场,我观嬴兄似乎对乾国商印很感兴趣?”

嬴无忌点头:“当然了!”

他脑海中还有太多捞钱的方法,虽然说已经打定主意娶黎国公主了,但乾国肯定还是要回去的。

自己不管是在黎国的地位,还是回乾国以后的地位,都需要实打实的实力支撑。

势力不要想了,一个质子不配有势力。

实力可以通过碰瓷还提升。

剩下唯一能够攥在手里的,就只剩下财力了。

赵宁笑道:“如今既然已经决定联姻,那嬴兄就是半个黎国人了,大可以拿着这个身份,直接找乾王陛下谈判。我们乾黎两国,数百年前本来就是一家,如今合伙赚钱,岂不是一段佳话?”

嬴无忌来了兴趣:“赵兄就不怕乾国得了财力支持,成为真正的虎狼之国?”

对于赵宁这个提议,他自然是很感兴趣的。

毕竟自己处于夹缝之中,无论彻底倒向哪一国,都可能面临被摘桃子的风险,但如果跟两国直接合作,两方实力均衡之下,反而能谋取更多的利益。

赵宁傲然一笑:“乾国确实军力强大,但我们黎国却也不是吃素的!嬴兄难道忘了,百年前的那一战,你们乾国在我们手上败得有多惨?”

“确实……”

嬴无忌咂咂嘴,并没有否认这个事实,虽然黎国鲜有发动外战,但军队的确猛得不像话。

截至目前,乾国的商君变法是普天之下最成功的变法,变法之后国力大增,自信心也膨胀了不少,那一仗却还是被黎**队干得找不着北。

第(1/3)页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